【通知】湖北省人社廳出台《開展“以工代訓百日攻堅行動”的通知》
2020-08-11
湖北安防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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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湖北省人社廳出台《開展“以工代訓百日攻堅行動”的通知》
日前,省人社廳出台《開展“以工代訓百日攻堅行動”的通知》(鄂人社發【2020】19号),提出要“擴大以工代訓範圍”,設立專賬資金,支持企業吸納就業,支持困難企業以工代訓、擴寬以工代訓範圍,促進勞動者穩定就業,盡力幫助企業特别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确保完成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目标任務。據悉,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行動主題:
以工代訓 ,援企纾困
行動目标和内容:
自8月份起,全省各地集中三個月時間,以開展以工代訓為突破口,以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為重點,采取上下聯動、政企對接、現場受理審核等方式,精準對接企業實際需求,引導支持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力争惠企培訓人數下半年大幅度上升,加快專賬資金使用進度,确保完成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年度目标任務。
相關政策:
擴大補貼對象範圍。各地可根據實際,将《省人社廳、省财政廳關于明确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61号)中明确的:“對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内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相關對象範圍,擴大至各類企業2018年1月1日以來新吸納的員工。各地也可根據實際自行确定新吸納員工對象範圍。
适當提高補貼标準。各地可根據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支付能力适當提高以工代訓補貼标準,提高幅度最高不超過20%。
以工代訓補貼可用于企業開展以工代訓和發放參訓職工培訓期間工資補貼以及生活費補貼,補貼标準由企業确定。企業開展以工代訓需向人社部門報送培訓方案,經審核備案後實施;企業發放職工工資補貼和生活費補貼情況應于發放後一周内報人社局職建部門備案備查。
有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将以工代訓作為今年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突破口,組織實施好“以工代訓百日攻堅行動”, 切實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最大限度調動廣大企業的積極性,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以工代訓,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務。
各地要切實将以工代訓補貼資金發放職工工資補貼和生活費補貼政策用足用好,将黨中央、國務院對我省企業職工的關愛落到實處。
企業對培訓質量和補貼發放真實性承擔責任,人社部門履行有關監督抽查職責。各地在工作推進中的有關經驗做法請及時總結報送,省廳将及時予以宣傳推廣。各地開展活動情況總結請于11月15日前報省廳。
聯系方式
聯系人:省人社廳職業能力建設處 劉華平
聯系方式:027 - 86656621
電子郵箱:243414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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