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發布
2022-08-01
東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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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發布
【智慧城市網 政策法規】7月28日,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東莞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促進東莞市“無廢城市”建設。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東府辦〔2022〕45号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東莞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18日
一、什麼是“無廢城市”?
“無廢城市”是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将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城市發展模式。“無廢城市”并不是沒有固體廢物産生,也不意味着固體廢物能完全資源化利用,而是一種先進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終實現整個城市固體廢物産生量最小、資源化利用充分、處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長期探索與實踐。
二、出台背景
2018年12月起,國務院推動開展“無廢城市”試點建設,深圳等11+5城市地區作為首批試點城市,至2020年底已探索形成一批可複制推廣的技術模式和經驗。“十四五”時期,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國家與省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其中國家要求:到2025年,“無廢城市”固體廢物産生強度較快下降,綜合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無害化處置能力有效保障,基本實現固體廢物管理信息“一張網”,“無廢”理念得到廣泛認同;省要求:珠三角所有城市建設“無廢”試驗區,到2023年“無廢城市”在推行綠色工業、綠色生活、綠色農業,培育固體廢物處置産業,推行固體廢物多元共治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險廢物全面安全管控、主要農業廢棄物有效利用。今年4月,生态環境部公布“十四五”時期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109個城市及4個直轄市的32個區,廣東省珠三角9市全部入列。
三、編制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8号)
2.《生态環境部等18部委關于印發<“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環固體〔2021〕114号)
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24号)
四、主要目标
(一)總體目标
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完善城市固體廢物管理體制機制,健全“無廢城市”管理制度和技術體系,基本建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科技支撐、公衆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管理體系,實現城市發展方式綠色轉變,全力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及建築垃圾減量化及資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危險廢物全過程安全管控,最終形成城市發展與生态環境保護和諧共生的新模式。
(二)階段目标
到2023年年底,“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制度和技術體系框架基本形成,工業綠色發展水平邁上新台階。固體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工作廣泛推廣,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顯著提高;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基本落實到位,建築垃圾、污泥等綜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市場體系和技術體系建設初顯成效,階段性指标全面達成。
到2025年年底,“無廢城市”建設主要指标達到國内先進水平,“無廢城市”相關制度體系和監管體系趨近于完善,市場體系和技術體系建設成效顯著,減污降碳協同推進效果顯著,推動全市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五、主要工作任務
圍繞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農業廢棄物、生活領域固體廢物、建築垃圾五大類固體廢物的制度、市場、技術、監管四大體系建設,我市從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最終處置、保障能力、群衆獲得感5個方面構建了56個指标、九個方面的任務。工作任務一是強化制度設計,發揮政府宏觀指導作用;二是推動工業綠色低碳發展,強化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與風險防控;三是打造危險廢物規範化管控體系,促進危險廢物安全利用處置;四是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提高農業源廢棄物回收利用水平;五是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推動生活源固廢源頭減量與分類收集處置;六是強化建築垃圾全過程管控,推動利用處置能力全面提升;七是規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推進行業提質升級;八是擴展城鎮污
水處理污泥和淤泥的處置利用渠道,加強污泥處理處置過程管控;九是建立協作共享機制,推動固廢信息化管理,共細化為137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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